RCA 退休计划的分配方案
RCA 退休计划是一项非限定递延报酬计划,富达必须计算并预扣该计划所有分配款项的联邦税和州税。作为一项非限定递延报酬计划,报税是通过 W-2 表格进行的。住房补贴的申报在参与者报税时进行。更多信息 申请住房补贴和 RCA 退休计划请点击此处.如果您希望提供有关联邦预扣款的说明,必须通过 NetBenefits 发送给富达,地址为 https://www.netbenefits.com/
可进行的分配类型:
年满 59 ½ 岁
学员可以参加
- 每年一次性提取最多不超过前一年 12 月 31 日账户余额的 5%,此后每年在 3 月 1 日前支付(第 7.1 节)。这是选择性的,是退休时强制性系统提取之外的选择。该选择不可撤销。
- 一次性支付,最高可达账户余额的 10%,并提供购房书面证明(第 7.1 节)。
退休时*
参与者必须
- 退休后 60 天内开始分期支付(第 9.1 节),或
-
必须参加: 系统取款(每月、每季度或每年),金额由您决定并立即开始。(系统提款不可更改或停止)。
-
可选: 年满 59.5 周岁后,每年最多可一次性领取 5%。该选择是系统提款之外的选择,不可撤销,任何时候都不能更改。
-
仅此一次: 年满 59 1/2 岁时,一次性领取最多 10% 用于购买住房。
-
- 用全额余额以参与人的名义购买年金(第 9.1 节)。
在这种情况下,无法获得全额赔付。
经证明残疾
在失去补偿金且分期支付尚未开始之前(第 9.2 节)。
参与者可以
- 在证明残疾后 60 天内开始分期支付(第 9.1 节),或
- 用全额余额以参与人的名义购买年金(第 9.1 节)。
在这种情况下,无法获得全额赔付。
遇到困难或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
- 此类分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(第 7.2 节)。
有关哪些情况可能符合艰苦条件分配的概述、 查看此资源
住房补贴
- RCA 退休计划是一项非限定递延报酬计划,富达必须计算并预扣所有分配款项的联邦税和州税。报税通过 W-2 表格进行。联邦税预扣额可在您的在线账户(www.www.netbenefits.com).因此,部长们不得要求免税分配,住房补贴的申报在部长报税时进行。
可进行的分配类型:
年满 59 ½ 岁
- 非全日制雇员每年最多可从上一年 12 月 31 日的账户余额中一次性提取 5% 。这是选择性的,是退休时强制性系统提取之外的选择。这一选择不可撤销,此后每年 3 月 1 日前支付(第 7.1 节)。
在 60 岁之前终止合同或退休时*
- 在离职或退休日期后 60 天内开始分期分配(第 9.1 节)。
-
必须参加: 系统取款(每月、每季度或每年),金额由您决定并立即开始。(系统提款不可更改或停止)。
-
可选: 在年满 59.5 岁时,每年最多可一次性提取 5%。该选择是系统提款之外的选择,且不可撤销,任何时候都不能更改。
-
- 用全额余额以参与人的名义购买年金(第 9.1 节)。
- 要求全额赔付
60 岁或 60 岁以上退休或终止合同时*
参与者必须
- 在离职或退休后 60 天内开始分期分配(第 9.1 节)。
- 用全额余额以参与人的名义购买年金(第 9.1 节)。
在这种情况下,无法获得全额赔付。
经证明残疾
在失去补偿且分期支付尚未开始之前(第 9.2 节)。
与会者可以
- 在证明残疾后 60 天内开始分期支付(第 9.1 节),或
- 用全额余额以参与人的名义购买年金(第 9.1 节)
遇到困难或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
- 此类分发需要提供证明文件(第 7.2 节)
可进行的分配类型:
如果已婚参与人在分配前死亡
受益人必须
- 在 60 天内开始分期付款(第 10.2 节),或
- 要求全额赔付(第 10.2 节)。
如果已婚参与人死亡前处于带薪状态
配偶受益人必须
- 继续执行参与人正在接受的付款计划(第 10.3 节),或
- 要求全额赔付(第 10.3 节)。
配偶或非配偶受益人死亡后,全部余额将一次性支付给其受益人(第 10.4 节)。
可进行的分配类型:
候补受款人 定义为 参与人的任何配偶、前配偶、子女或其他受抚养人,如果家庭关系令承认他们有 权领取根据计划支付给该参与人的全部或部分福利金
- 替代受款人必须按照法院下达的家庭关系令(第 13.1 节)中的规定获得全额支付分配。
* 退休是指参与人在年满 60 岁时或之后放弃与雇主(第 2.14 节中定义的)服务有关的任何或所有受薪关系,如果是 RCA 领受神职的牧师,则由其班级书面宣布退休(第 2.23 节)。
其他信息:
- 以福利服务委员会名义购买年金的选择权已无限期中止。